湘西網7月26日訊(特約全媒體記者 胡靈芝 通訊員 張克寧 包峰)7月24日,瀘溪縣人民法院聯合該縣檢察院、縣農業農村局等單位,在沅水流域濱江大草原和紅土溪村沙洲坪碼頭等地,開展生態修復執法增殖放流活動。
活動現場,在法官和法警、檢察官、漁政執法人員、森林公安民警和相關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唐某、李某將價值33萬元計55萬尾魚苗放流沅江。為實現“辦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其間,執法人員結合該案例,對圍觀群眾開展了禁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普法宣教。
2023年3月、4月,瀘溪縣浦市鎮毛家灘村村民唐某和辰溪縣田頭坪村村民李某等人,以盈利為目的,在沅水流域瀘溪禁漁區使用電魚工具、禁用網具非法捕魚時,被漁政執法人員和森林公安抓獲。檢察機關認為,唐某、李某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其行為破壞了當地水域生態環境,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之后,唐某、李某被瀘溪縣人民法院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零6個月執行和拘役3個月,緩期4個月執行。唐某和李某表示服從法院的刑事判決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并主動履行對水域生態造成破壞的賠償義務,積極購買魚苗投放。
近年來,瀘溪縣進一步加大禁漁退捕力度,先后開展了“湘劍護農”“漁政亮劍”“洞庭清波”等執法行動,在全縣筑起了一道道水域生態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