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網5月6日訊(唐慶)4月3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簡稱條例)施行發布會召開,2025年1月11日州十五屆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了條例,3月27日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查批準,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田勇出席。
此次條例的修訂是貫徹落實202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貫徹實施情況報告》中關于“加快修法工作,強化非遺工作法治保障”的需要,通過修訂,將形成的具有湘西特色的保護制度和措施上升為法規。
此次修訂的條例共計23條,從條例名稱、非遺調查、管理保護、非遺傳播與利用、發揮作用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修改。新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州非遺和文化生態保護工作邁入法治化、系統化的新階段,開啟了我州非遺法治化保護的嶄新篇章。
下一步,我州將全面開展新條例普法宣傳活動,強化跨部門協同執法與監督問責,提升法規執行效力。進一步推動非遺和文化生態的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保護,全面開展非遺普查與數字化建檔,建立動態評估和分級保護制度,實現非遺的科學保護。持續優化傳承人培養及權益保障體系,破解代際斷層,激發活態傳承內生動力。全面深化“非遺+文旅”創新實踐,探索科技賦能數字化保護,探索文旅融合與IP轉化,拓展非遺可持續發展路徑。不斷完善公眾參與激勵機制,構建全民守護文化生態新格局,全面凝聚社會共建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