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報全媒體記者 余江明
3月11日,吉首市市民小楊(化名)滿懷期待地辦了一張健身卡,后因突發腰椎間盤突出使他無法繼續鍛煉。當小楊提出退卡時,卻陷入了與店主漫長且艱難的協商僵局。此前,小向(化名)在吉首市某理發店充值了500元的美發卡,可她再次光顧時,卻發現店鋪大門緊閉,才驚覺老板已經“跑路”了。
“充值容易退錢難”“辦卡后商家跑路”“一經售出,概不退款”…… 在預付式消費領域,這些問題如同“頑疾”,讓消費者苦不堪言。5月1日正式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為深入了解《解釋》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記者專門采訪了州“12345”政務服務熱線法律咨詢專席律師夏桂花。
新規要點解讀:五大突破劍指預付式消費亂象
夏桂花律師指出,在健身房、美容院、理發店等場所辦卡,都屬于預付式消費。近年來,拒絕退卡退費、商家“跑路”等糾紛屢見不鮮。以往,處理這類問題缺乏具體法律依據,但新施行的《解釋》共27條,涵蓋零售、住宿、餐飲、健身、出行、理發、美容、培訓、養老、旅游等眾多生活消費領域,從明確適用范圍、認定霸王條款無效、責任主體認定、明確預付款返還規則、規制卷款“跑路”行為、破解舉證難等多個方面,為消費者維權筑牢了法律根基。
要點一:退卡難——保障解除預付式消費合同的權利
《解釋》明確,當出現商家遷址、更換經營者、服務質量顯著下降、消費者突發疾病等影響消費者接受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有權依法請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而且,消費者自付款之日起7日內未消費的(已享受服務或接受商品的除外),亦可請求無理由退款。
針對長期以來飽受詬病的霸王條款,《解釋》更是毫不留情地明確“收款不退”“丟卡不補”“轉卡收費”“退款扣高額手續費”等條款無效,有力遏制了商家利用格式條款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讓市場交易回歸公平公正。
要點二:轉卡難——保護依法轉讓預付卡的權利
《解釋》規定,消費者轉讓預付式消費合同債權時,自債權轉讓通知到達經營者時,該轉讓對經營者發生法律效力。這意味著,消費者轉讓預付卡,只需通知商家,無需其同意。
當然,轉卡并非毫無限制。為平衡經營者權益,《解釋》同時禁止濫用轉卡權利的行為。比如,若合同約定經營者在履行期限內向消費者提供不限次數服務,而消費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債權轉讓的名義讓多名消費者行使本應由一名消費者行使的權利,損害經營者利益,此時經營者主張債權轉讓行為對其不發生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要點三:退費難——規定返還預付款的規則
對于退款金額如何計算這一關鍵問題,《解釋》充分考慮消費者和非消費者原因導致的退款情形,以及退款金額和利率等細節,作出了兼顧雙方利益的規定,引導雙方誠信履約。
具體而言,退款本金需扣減已兌付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款,同時應當支付利息,消費者還可主張賠償合理損失。若是非因消費者原因退款,已消費部分價款按照折扣價、優惠價計算,且以貸款利率計息;若是因消費者原因退款,則按原價計算,并以存款利率計息。
要點四:追責難——明確常見預付式消費交易的責任主體
在責任主體認定方面,《解釋》實現了重大突破,對經營場地的出租人、經營者清算義務人、商業特許經營體系責任主體等第三方對消費者承擔賠償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例如,總店若默許加盟店使用品牌名義發卡或承諾兌付,當加盟店“跑路”時,消費者可直接向總店索賠;商場、寫字樓等出租方若未盡到租戶資質形式審查義務,需根據過錯程度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同時,《解釋》對卷款“跑路”行為予以嚴肅追責。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終止營業,既不按約定兌付商品或提供服務,又惡意逃避消費者退款申請,構成欺詐的,依法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要點五:舉證難——明確經營者提交其控制證據的責任
《解釋》明確,像合同文本或者記錄消費內容、次數、金額、預付款余額等信息的證據,應由商家提供。若商家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根據消費者主張認定爭議事實,有效破解消費者舉證難題。此外,未簽訂書面合同發生爭議時,應作出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
維權實操指南:三步教您用新規“護身”
夏桂花律師提醒,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中,可從以下三個關鍵步驟進行自我保護。
辦卡前:謹慎選擇,降低風險
消費者要詳細了解商家的名稱、住所地、聯系方式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商家經營狀態,對 “無照經營”“頻繁變更法人” 的機構堅決說“不”。同時,單次充值金額建議不要過高,避免資金損失。
辦卡時:簽約留痕,保存證據
簽約過程中,務必要求將退卡條件、轉卡規則、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寫入合同。妥善保存好轉賬記錄、收據、合同原件,如有可能,同步錄音或截圖記錄商家口頭承諾,為后續維權留存有力證據。
糾紛后:積極維權,合理主張
一旦發生糾紛,首先嘗試與門店負責人或品牌總部投訴渠道進行友好協商,引用《解釋》條款清晰闡明維權依據。若協商無果,可撥打“12315”或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并同步提交前期保存的證據材料。必要時,消費者還可聯合其他受害者發起共同訴訟,降低維權成本;若商家行為涉嫌詐騙,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預付式消費的本質是“信用消費”,《解釋》通過法律手段重塑了商家與消費者的信任基石。對于消費者而言,既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也要保持理性消費;對于行業而言,唯有堅守誠信經營、不斷提升服務品質,才能在規范中實現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