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因為有你”系列評論之二

漫畫:黃諄
楊世芳
“世上沒有從天而降的英雄,有的只是生死時刻挺身而出的凡人。”
特大暴雨襲擊湘西州保靖縣,黃劍、宋歡、周秀坤3人先后4次成功搶救受困群眾11人;一女子被持刀男子挾持,吉首市民族幼兒師范學校外值班的鄒武成配合公安特警,成功解救出被挾持女子;龍山縣華塘街道螺螄灘社區黨支部書記余官順不畏河水冰冷,勇救落水女孩……
我們在為見義勇為者點贊的同時,熱心助人者反遭索賠、見義勇為者反成被告等現象也偶有發生。隨著這些個案帶來的負面效應,“要不要救”“該不該扶”成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如何為見義勇為者給予相應鼓勵,并提供堅強保障,這是一個必須被重視、且要不斷完善的問題。為此,民法典專門設置“好人保護條款”,為見義勇為者“撐腰”護航,這不僅對社會行為起到規制作用,同時也引領著公眾價值取向和社會風尚,為見義勇為者提供了堅強后盾。
近年來,多地出臺了獎勵、保護見義勇為者的政策,明確規定,根據見義勇為人員的事跡和貢獻,可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在住房保障、子女上學、就業、落戶等多個方面,都有一攬子優待政策,還規定因見義勇為犧牲或致殘的,其家庭成員可以得到照顧或落實生活補貼,對相關資金的保障也有安排。這些政策和措施,重獎見義勇為者,照顧見義勇為者家人,用系列的暖心舉動,維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都在為見義勇為者“撐腰”又“鼓勁”。
見義勇為,不應成為一種“冒險”。當他們挺身而出的時候,應該有一雙力量更大的手來保護他們,給足勇者更無畏,為者更敢為的勇氣,讓“弱者有人扶、難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遇犯罪有人斗”成為新時代社會風尚,讓見義勇為精神浸潤在社會的每個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