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在外面吃飯時手機沒有電了,就在餐館邊上的共享充電寶掃了一個充電寶準備充電,卻踩了一個“坑”。
當時掃碼租借的時候看見頁面下方有一個“兩次卡”會比平時充電稍微劃算一些便購買了。過了一段時間,我再次租借了一次充電寶,結果扣費的時候卻并沒有享受到之前購買“兩次卡”的優惠。于是,我便再次掃碼看了一下租借頁面,才發現這個“兩次卡”前面有很小的“周卡”兩個字,且稍不注意就會被忽略,該卡實為 “兩次使用周卡”,頓時覺得自己被“坑”了。
我身邊也有不少朋友都遭遇過這種情況,類似的還有連續包月或包周協議等,這種基本都是默認開啟、自動扣費,而且取消的入口深藏于層層菜單之后。像這樣的“視覺陷阱”和“自動續費幽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強調的“真實、全面”告知義務背道而馳,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希望相關部門加強管理,市民在消費時也要仔細查看協議條款,避免掉入“陷阱”。
市民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