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張先生提問:
您好。我是一名私立中等職業學校高鐵乘務專業的學生,被安排到外地一個電子廠實習。進廠后,被要求強制加班,每天工作12個小時以上。請問這種情況是否合法?
州“12345”政務服務熱線法律咨詢專席解答:
這種情況是不合法的。首先,跨專業實習違規。根據《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教職成〔2021〕4號)的第七條,實習崗位需與專業培養目標一致,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高鐵乘務專業的核心是客運服務、禮儀規范等技能訓練,電子廠流水線工作與專業毫無關聯,學校的安排已構成違規指派。其次,強制加班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加班需與勞動者協商,每日延長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不超過3小時,且每月累計不超過36小時。你每日工作12小時以上,扣除8小時正常工時后,加班時長超4小時,遠超法定上限,且“強制”要求直接違反“不得強迫加班”的禁止性規定。
因此,建議你先與學校溝通,明確要求變更對口實習單位;若溝通無果,可整理實習安排通知、工作時長記錄等證據,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投訴學校違規指派,或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工廠強制加班問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團結報全媒體記者 余江明 整理
■ 延伸閱讀:
州“12345”政務服務熱線法律咨詢專席是我州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的免費法律咨詢熱線,由州司法局選派執業律師負責接聽。如果您有法律問題需要咨詢,歡迎撥打“12345”或“12348”尋求幫助,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