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文玉
公休假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近年來,8月份是公職人員的集中休假期,已成為慣例。然而,年假何時休,一般看個人意愿,并沒有強制要求在8月份。現實中,出現“我公休了”“他公休了”等言辭,進而演繹成為部分工作脫節的“最好”托詞。這種“扎堆”休年假現象,造成責任缺位,難免導致“部分工作也休假了”。如此公休“放野”,反而會客觀導致一部分人休不了假。
8月是全年工作中的一個時間節點,屬于相對的“平穩期”。是陪伴家人、親子近女的“家庭時光”,也是朋友邀約、南北通透的“暑期時光”。在這炎熱的“八月時光”里,要警惕集中休假“放野”的傾向。
莫讓公休“放野”,要統籌安排。大局就如“一盤棋”,單位及內設機構要妥善安排人員頂崗,及時填補缺位人員,不能因干部公休,出現崗位“打烊”現象。每個崗位都是重要一環,每名干部都有應盡之責,缺少一環或一人,工作就會產生“斷檔”“停滯”,這是現實版“懶政”行為的表現。
莫讓公休“放野”,需未雨綢繆。公職人員在休假之前,要提前謀劃,做好工作交接,讓業務無縫銜接,不能“一休了之”,做到來有頭、去有尾。要仔細梳理當月任務清單、各項資料清單,標注輕重緩急,做到工作交接不留縫隙,讓自己無憂公休,進而形成完整的服務“閉環”系統。
莫讓公休“放野”,須注重形象。公職人員是一股很有潛力的消費群體。利用公休在享受山野情趣的同時,切不可“工休”“假休”。要經常“刷新”旅行過程中的安全常識,關注天氣變化,切勿酒后開車;要知曉黨紀法律法規“不放假”,堅持守好“底線”,不碰“紅線”,切忌把自己當“自由人”;要注意言行舉止細節,給孩子做榜樣,做一個文明人,樹立公職人員的良好形象。
公休假是對有行為能力人休閑權利的一種尊重,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種標志。“不會休息,就不會工作”,休息是為了更好地工作。要倡導勞逸結合,緩解工作壓力,放松緊張狀態,謹防公休變為懶政的“馬甲”,莫讓公休成了釋放野性的“假借”。
